English

难考药品“生卒年”

2000-01-10 来源:光明日报 杨润 我有话说

食品“提前出生”(即早于包装上标注的出厂日期在市场上出现)的现象,我早就见识过。不料有的药品也在“生卒年”上玩猫匿。

前不久的一天,因老母亲眼睛有点不适,我按一位当医生的朋友之嘱上街买一种眼药膏。在一大药店找到那种药后,打开小包装盒看时,发现里面说明书的右下角被剪去。我觉得不对劲,问咋回事,卖药人回答这批药都这样,没问题的,还打开几支让我看。我看几份说明书一模一样,又见那说明书下方“地脚”位置打的批号是“980706”,就放心地买了一支。可母亲用了那药膏后说特别腌疼,接着眼睛发红,到了第二天双眼仍红得吓人。我又觉那药可疑,便到另外一家药店找同种药比较。结果弄清那种药打批号处就在说明书的右下角,原来我买到的那药说明书被剪,是因为那批药“待字闺中”的时间久了,所以为它另打了批号,重新定了生日。如此明目张胆玩假者究竟是生产者还是中间商不得而知。

遇到这一件事后,我专门注意了一些药店卖的乃至医院开的药,结果不注意不知道,一注意吓一跳。原来无论西药还是中成药都普遍存在难以考证“生卒时间”的问题,而中成药尤甚。有的药既无批号也无有效期,极少数有有效期但无批号,最多的是有批号但无有效期。是那些药可以“长生不老”,甚或像老酒一样越陈越好,还是失效、变质药品对人体无害但用(特别是吃!)无妨?真令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
药都是用来治病救人的,人命关天,生产经营药品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,绝不可有半点马虎。如果把过了有效期的药卖给患者使用,即便它本身对人体毫无害处,也是让人花了冤枉钱,更重要的是会延误病情,酿成大害。更何况据了解许多药过期变质后毒副作用会增强,有的甚至会变成毒药,用了这样的药,治病不成反致病,如何了得?不注明药,品“生卒时间”,甚至将生产时间修改后拿来卖的做法,说重一点,也是一种图财害命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